10月1日实施驾考新规
      近日,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发布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17)等系列驾驶人考试相关行业技术标准,新标准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共进行了62项修改变化。


此次驾考新规对现有三个科目的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进行了一定的修改,并未增加考试科目,还是科目一(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二(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和科目三(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三个考试科目,驾考学员不需过度担忧

 

 

今后新规的重点,主要针对以下三个重点展开:

 

 

总而言之,考试项目将重点考核学员的安全文明意识,更具实用性。主要包括以下变化:

 

科目二突出实用
 

中途停车有考试不及格调整为“每次扣5分”,更符合日常行驶习惯;

 

通过连续障碍中途停车由不合格修改为“每次扣5分”轧、碰、擦一个圆饼由扣10分修改为“每次扣5分”;

 

直角转弯项目,新规要求“转弯前,应开启转向灯,完成转弯后,关闭转向灯”,此前没有要求。

 

科目三强调安全和文明
 

 

起步、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由侧头改为回头观察,这将改变以往学员在观察时敷衍了事的态度;

 

除了不使用、错误使用、少于3s使用转向灯直接不合格,还新增规定需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行人及其他车辆

 

理论比例有所调整
 

 

理论注重模拟场景。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中,“文明行车”、“道路交通信号的应用”都是新增题型,考察学员的安全文明行车意识。

 

交通事故、地方试题占据明显比例,交通事故救护占比10%、地方试题10%。

 

建议学员复习时,选择具有权威性的题库,以官方为准,避免更新后与平常复习的不一致,导致扣分。

 

 

主要内容变化

 

  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科目一考试题型与比例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试题内容比例

 

科目二

(一)考试内容与组织。小型车考试内容“夜间行驶”修改为“模拟夜间灯光使用”。汽车类驾驶证考试全部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评判。大型车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未扣分的已考项目不再补考。

 

(二)考试操作与评判。

科目二考试评判主要修改一览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一)考试内容与组织。大车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白天考试成绩保留;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白天考试和夜间考试。使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采取人工随车和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判。

 

(二)考试操作与评判。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操作和评判主要修改一览



 

 

便民举措

2016年7月,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相继投入使用,改变了以往驾校约考的模式,全面实现驾考学员自助预约,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助选择考试时间、考试场地和考试场次,仅需在电脑或手机上的简单操作即可实现考试预约。

 

 


 

最后,

祝福考生们,

顺利通过考试,取得驾照!

安全文明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