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党课专题教育活动

我县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党课专题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4-01-23  作者:  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6
1月21号,我县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党课专题教育活动,县领导胡忠威、邓敏炉、刘学明、刘巩成、刘岚平、陈创业、杨韶红及部分在家县级领导,市纪委宣教室、各县直部门、乡镇场办相关负责人员出席。<br>
    会议由县委副书记邓敏炉主持,会议宣读了《2013年度娄底市纪委案件查处情况通报》,会议指出,集中开展廉政专题教育,既是上级纪律检查机关的要求,更 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会议要求全体党政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当前反腐倡廉的新形势,着力打造清廉为民、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坚决守住年关自律的底 线,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改进作风、促进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用好手中的权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履好职、尽好责,形成 潜心谋事,扎实做事,干净干事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br>
    县委书记胡忠威强调,全体党政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上级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把好“欲望关”,正确对待权力,把好“小节关”,要培 养良好的兴趣,把好“底线”关,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五个决不”、“五个带头”的廉政承诺真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和行动上来,努力营造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 行下效的生动局面,严格遵守县委政府明确规定的十二条纪律,要切实做到:<br>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 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2.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券(卡);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4.严禁用公款搞 互相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5.严禁违反规定发放奖金、补贴和实物;6.严禁违反规定收受各类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7.严 禁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和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8.严禁违规使用公车;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10.严禁参 与赌博活动;11.严禁各级党政机关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燃放烟花爆竹等扰民行为;12.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和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br>
    会议还集中学习了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央纪委《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省纪委 《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15道禁令,并对春节值班安排,公务车辆使用纪律等方面做了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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