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崇斌

刘崇斌,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湖南新化鹅塘乡五四村人(原属新化横阳区,现西河镇五四村)。大学本科毕业。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09——1986.07,湖南财经学院财政专业学生;
1986.07——1988.04,湖南省审计厅行政事业审计处干部;
1988.04——1993.02,省审计师事务所干部(1990.01副科级);
1993.02——1995.09,省审计厅行政事业审计处正科级干部(其间:1993.02—1994.01,郴县挂职锻炼);
1995.09——1998.03,省审计厅商贸审计处副处长;
1998.03——2000.10,省审计厅行政事业审计处处长;
2000.10——2002.01,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处处长;
2002.01——2012.03,湖南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2.03—— ,湖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1]、副厅长[2]。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九[3]、十[4]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分管企业处、资产管理处(省清产核资办公室、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绩效评价处、省财政国库管理局、信息网络中心工作。[5]
2012年3月23日经中共湖南省委研究同意:刘崇斌[6]同志任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免去其省审计厅党组成员职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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